各院(系):
现将2021年度“何钊新生奖学金”评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我校2020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努力,在第一学年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6.优先评选来自西部地区和偏远山区表现优秀学生。
二、评选材料
1.5524澳门24小时线路“何钊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个人申请书。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情况介绍(即申请理由)及今后展望等,篇幅1000字左右。
三、评选安排
1.今年何钊新生奖学金共有12个名额,分配名额由教育基金会、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协调确定,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
2.各院(系)按照组织申报和初审,最终遴选1名对应分类候选学生进行公示,并将结果上报。
3.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和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等相关单位将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12名获奖人选并公示。
4.各有关院(系)于10月31日前提交何钊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和评选过程有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候选人申请表、个人事迹介绍、院(系)申报人名单、院(系)评审小组名单、评审结果公示等。
5.本科生候选人电子材料请通过学生奖助系统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主楼209室马丽娜老师;研究生候选人电子材料请通过办公系统发给孙婧一老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220室。
学生处联系人 :马丽娜 68902256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 :孙婧一 68903819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联系人:葛新浩 68902863
5524澳门24小时线路学生处
5524澳门24小时线路研究生工作部
5524澳门24小时线路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5524澳门24小时线路“何钊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21年度“何钊新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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